浏览:320责任编辑:admin发布日期:2011-12-30 07:19
河北青年报讯(记者史晓倩)昨日,石市卫生监督局发布2011年第6号卫生安全消费提示,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一定要正确使用,以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,确保不发生公共卫生群体性危害事件。
石市卫生监督局专家提醒,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公共场所,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前,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;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,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。评价合格后,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运行。
按照要求,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必须来自室外。新风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污染源,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。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防鼠装置,并定期清洗。
专家还提醒公共场所的相关人员,空调机房不能存放无关物品;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。同时,还应当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,建立档案,保存好清洗、消毒及资料记录。
省会市民如果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单位,可以通过12320举报电话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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